搞不好,同性戀才是最正常,上帝要給我們的那扇窗(一)剛看到一個論壇上說:同性戀可以正大光明走到台上了,所以是人類文明的墮落。我就想試問一下,你憑什麼這麼說?因為「不自然」,造成人口繁衍不足。問題是,現在地球人太少了嗎?說個沒有根據的「我的偽科學」說法:或許,同性戀越來越多,越來越是「正常化」,正是人類這個物種演化的方向。或許是人類這個物種的天生基因,在人口過盛的時代,主動的為了整個種族的生存,所以讓大量有同性戀基因的人出現,來保持人口不要再度的過量。試問,你是嫌地球上的人太少了嗎?就我個人的看法,地球上今天的問題一堆,不管是暖化、還是環境問題、水問題、糧食問題,歸根就底,都是人口過剩的問題…我個人一直的認為,非單是中國應該計畫生育,全世界都應該計畫生育,與其舉行氣候高峰會,不如舉行人口高峰會,除非能移民外星,否則,地球人民過多的問題,就是一切問題的根源。今天各國為了「國家」的私利,一直在「推廣生育」,就國家民族的立場或許是「對」的,但就全人類的立場,這是大錯特錯…為了維持國力,所有的國家都想法將人口維持在嬰兒潮世代的高峰,試問,地球就算不增加人口,七十億的地球人,今天的所有全球問題會改變嗎?整個世界,各國現在皆處於「囚徒困境」,大家一起為了所謂的國家強盛,將人口一直維持不降,最後的下場是什麼?除非能移民外星,否則,這一定是個共同悲劇…我就一直有種「假想」「假說」,生物為了維持整個種族的生存,會為了環境,而就身體做改變,以演化來維護整個種族的存在,同性戀越來越多,越來越正常化,或許就是地球人為了生存,而一部分的「人」演化出來的成果。這個時代,同性戀越多,有什麼不好?中國男人越是搞gay,就越是少幾個老光棍…同性婚姻越是在中國能正常出現,越是能正常化中國的「家庭」功能,就事實上來看,中國一定會成為世上最多的「光棍」國,試問,一個社會這麼多的光棍,會不出亂子嗎?要是越多的男人,選擇同性戀,還以此組織婚姻關係,對於整個人口的老年照顧,和社會的安定,不是更加的有利?同性戀有什麼不正常的?…當你以人口過盛的角度,社會安定的角度,來看這個現象,同性戀婚姻越是正常化,男同性戀越是多,反而更是造就社會的安定,這時,同性戀反而是為了人口過盛的正常「演化」,反而更該鼓勵才對?不是嗎?同性戀越是正常化,還有個好處,就是壯陽市場的萎縮,上帝替你關了前面的一扇門,會替開一道後窗…越是多的男人,選擇了上帝所造的「後窗」來解決他的性欲,試問,這對地球上許多的保育動物,不是「大幸」?壯陽市場的壯大,男人們為了前面的那扇門的威風,而造就了多少生滅的塗炭,要這些人都想開了,不行了之後,換個角度,「從後窗」找到人生的「樂趣」,你想,這對許多的物種的生存,是何其大幸?先說一下,我對同性戀的一些政治上的態度。一、我是毫不猶豫的支持同性戀婚姻的正常化的。為什麼?現實上的需要不就是如此嗎?他們一同生活,一同組織家庭,分享財產,分享生計、分享感情,可是有一天一方走了,另一方無法繼承對方的財產,一方要是處於重大傷病時,要家人陪同,簽下重要的同;意書,對他而言最重要的人,卻無法替他同意,世上最了解他的人,卻無法替他做決定。老實說吧,多數的同性戀者,都因為自己的性向問題,有著和家庭的不娛快,這時,在他最脆弱之時,最需要幫助之時,還要讓由和他或她因此問題而反目、衝突的家人來替他做決定,這是何等的殘忍?那個畫面你想一想,是多麼的可悲?要是過世了,在生前時,他們或她們的財產是混合的,要忍受另一半的傷痛已經夠痛苦了,還要讓很可能對他們的結合的對方家人,在這時參與他們遺產分配,非得分配出來,才可以結束繼承關係,試問,這是何等殘邊的畫面?同樣的,他們或她們也不能成為對方的保險受益人,可就當事人而言,他們最想的受益人,不是另一半,那個最愛她或他,最懂他或她的人嗎?這樣的法律規定,對他們的人權,公平嗎?法律要因時因勢的需要而存在的。明明社會上,就有著一部分的人,因為這種沒有「親屬」關係,而造就的家庭痛苦,身分上的痛苦存在,為何不替他們修法,或是立個專法,替他們解決這個問題呢?在民法上,立個「同性結合」的關係規定,或是乾脆立個特別法,來解決這種新興家庭結合的關係,替他們爭取和一般人一樣,有的「伴侶權」,伴侶在法律上是有著「身分權」的關係,不是正當而必要的嗎?不叫婚姻,學一些個西方國家,叫「公民結合」也行,都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明明這些人就有這個需要,而且是迫切的需要,為了所謂的「傳統」的家庭觀的維護,就要逼著他們在憲法上、人權上的權利受損,沒有繼承關係,也不可能有著合法的伴侶身分關係,而只能有事實上的身分關係。我們的民法,都可以替小妾,以一個「家屬」為名,替她們爭取到一定的法律上、身分上的關係,對於新興的這種「家庭關係」,我們應該正視,而且也要替他們解決他們的「家庭」「親屬」關係的合法化,而不是只是「事實上」關係而已。這才是法律前人人平等的憲法規定的實踐。替同性戀們的家庭,找出合法的「親屬」關係、「身分」關係、「繼承」關係,是迫切而且正當的,是一個法治國,講究人人法律上平等的國家,要立法維護的方向,為了法律上的「公平正義」,我是絕對的支持同性戀的婚姻關係,或是改成另一個形式叫公民結合也成,國家是有必要替他們立法爭取和一般人一樣,他們有伴侶權,組織家庭的權利,並且可以依他們的意願,完成他們所要的繼承關係。在民法上或立個特別法,確定一種新的「家屬」關係,也不會打擊到所謂的傳統的「家庭關係」,並行不就成了?二、我也毫不猶豫的支持他們可以「收養小孩」,或是「生養小孩」。只要不要有奴隸其他女人為「生產工具」,造成階級的歧視,物化代理孕婦,或是捐精者,將他們視為工具,造就階級歧視,或是物化對方,我都是支持的。人性尊嚴不可踐踏,不可以將人視為工具,這是這個時代的普遍價值,窮人就要成為富人的生產工具,以「生產」來換取「金錢」,這根本就是對人性的重大侮辱,是我絕不可能容忍的行為。只要沒有「買賣人口」,以人為「生產工具」的買賣關係的吧,那麼,同性戀要收養,要生養小孩,我完全支持。這世界還有人肯好好的愛小孩,願意照顧小孩,給他們完整的人生,就很好了,一堆生而不養,不會生、也不該生的小孩,要是他們願意收養,照顧到大,不是對整個社會,對他們的組織家庭的願望的雙贏?為何要拒絕?有人會說,「你有沒有替那些小孩想想看,他們一輩子要因為這樣的家庭,去忍受多少的「異樣眼光」?這對他們公平嗎?」我就想試問一下:「那一個小孩,活在窮人家,就不被歧視嗎?殘疾人的小孩,精障者的小孩就不被歧視嗎?難道他們就沒有資格為人父母?一個原來是正常家庭的父母,因為種種原因,比方是犯罪,或是家庭外遇的關係,那種家庭的小孩,一樣要面對歧視的問題,試問,我們就要因為他們被歧視,就要剝奪他們的親權?」就像我一向所主張的,我們要保護被性侵的婦女不被二次傷害,不是加強的加重的嚴懲一次傷害的性侵者,這根本就是錯亂是非,而是整個社會要好好的教訓那些個因為別人被人性侵了,還加以二次傷害的官僚,親友,要建立一個正確的觀念,沒有人有資格隨便的歧視他人的人格,而自大其身,來得到自我道德的滿足,這些二次傷害者,他們所造就的二次傷害,是他們的罪孽,我們要找他們算,要讓所有人知道,誰都沒有資格因此歧視一個人,對他造就二次傷害,替他們找回真正的公道,而不是將原來的性侵者加倍處罰,這是什麼正義?二次傷害的加害者不是他們,怎麼可以將這種犯罪加諸於他們的頭上呢?我們要糾正這種關念。同樣的,不管是家貧,或是不好出身,不管是什麼樣的父母,我們都該建立起一個沒有任何一個孩子,應該被父母的出身背景而被歧視的社會。有這種心態會國民,而傷害孩子們的成年人,在公德上要重懲,在法律上,甚至是立法保護,加以制裁,這才是一個進步社會要做的事。因小孩的父母的出身,而對小孩「定性」或是「異樣眼光」的大人,本來就是混蛋,要加強教育,或是法律制裁的混蛋,管他的父母是什麼樣的人,任何一個孩子,都不應該替他們的父母擔這個過的社會,才是個文明社會不是?同性戀者的小孩,不也是相同?因家庭背景來歧視一個孩子,任何一個國家的公德要是可以接受的話,不思改變的話,這個社會就是有病的社會。所以同性戀者領養或是生養小孩,要是他們的孩子因此被歧視的話,我們要制裁這種因父母、出身而歧視人的大人,要教育這種混蛋。而不應該是承認這種行徑的正當性,而以此阻此他們有小孩的權利,這才是正常公義的社會該有的表現。當然啦,有人會說,那會教出更多的同性戀怎麼辦?試問,我上面所說的,同性戀更多,不好嗎?搞不好還是正確的人行演化方向,阻止地球人口無限膨脹,造就許多的物種不會因為「壯陽」為名,為了滿足「男性雄風」為名,而被大量的滅絕,這有什麼不好?更何況?有誰證明過,這樣的家庭,就一定會教出「同性戀」的孩子?試問,現在的同性戀,大多數都是異性戀家庭中出生的,為什麼他們還是成為同性戀了呢?父母都是異性戀的家庭,照常會教出同性戀小孩,而同性戀父母,就一定會教出同性戀小孩,不會也是教出異性戀小孩?這要怎麼證明?既然無法證明,大多也是想當然爾的想法,那就成為反對同性戀者繁衍後代的權利,硬將他們的人權,貶得比一般人低,這算是什麼尊重人性尊嚴?算是什麼人權?其實,我非常的討厭談論同性戀的議題,也非常的憎恨,這樣的「議題」在這一二十年內,在台灣社會所佔的比例之重。有個最可怕的例子,就可得知,前幾年,台灣的電影界還曾經提出個例子為榮,就是有關於「同性戀」為題材,而在各個國際影展得獎,台灣的電影界幾乎連續十年沒有落空,連著十幾年來,台灣電影在同志題材上,都有作品,並且都有得獎。 試問一下,台灣社會中,同性戀有被這麼的迫害嗎?他們是弱勢,可是有這麼的弱勢?他們的處境有這麼迫切的痛苦嗎?中國人社會,曾幾何時迫切的壓迫過同性戀了?中華文明,又曾幾何時迫害過同性戀了? 台灣的社會中、華人社會中,弱勢者這麼多,他們所受的處遇之糟,沒有被關心,就一個題材而言好了,外省老兵可悲的人生悲劇,一群被脅裹的「被迫移民者」,而後在台灣社會,被迫隔離於社會之中,看看榮家的那些個老人,他們的人生際遇是何等的可悲,將人生都投入一個虛無的國家,虛無的國家無法保護他們,而他們被迫要保護這個虛無的國家,還成為將他們的際遇搞得這麼荒唐得政權,最大的「支持者」。這樣可憐的一個族群,台灣的藝文界,台灣的文化人,幾曾關心過? 電影艋舺中,就只知道歌頌黑社會,沒有看到去批判這個社會,對於這些個中下階層的不公不義。誰給這些個孩子成功的機會了?他們所處的環境,除了往「黑社會」發展,他們的成功幾會何在? 檳榔西施,在台灣的那些個「知識分子」的討論中,就只會探討女性的身體「物化」的議題,或者是所謂的「父權壓迫」,要不就是反過來說,這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的展示。泛道德論的人,還會說這是「社會價值」的錯亂,青少年好逸惡勞,為什麼不就這些人的出身,他們的生活背景去看看,他們有其他的成功機會嗎?他們在台灣的教育環境下,她們可以受到同樣的教育機會,讓她們可以除了暴露自己的身體,她們有機會賺到目前的收入?這樣的不公不義的教育機會,為什麼他們都視而不見?就只將這個議題,這個現象的存在,就看在表像的外表暴露? 我一向很喜歡陳文茜這個人,就是因為這樣的一件事。就因為她曾經在她的節目「文茜小妹大」中,她的那段話,讓我才喜歡上她這個人,看重這個人,認為她和那些個沒良心的知識分子、文化人不同。那時是因為檳榔西施被取締,被社會攻擊,於是她特地請一個真的檳榔西施到她的節目中來訪問她。當時文茜姐姐說的話,讓我對她的印象好極了,也改觀了,以前我認為她也是和台灣的那些個狗屁不如的知識分子,文化人一樣,也是成天的跟風的學習洋鬼子的文化論述,成天的講什麼父權、講什麼同志平權的,裝模作樣。 因為他們那一代人出國的年代,正好趕上西方同性戀平權發展的時代,在他們求學、留學的生涯中,這是最流行的議題,於是回到台灣了,也大談特談這個議題,彷彿台灣也大搞特搞同志平權,就代表著台灣的社會「文明化」了。所以這一二十年來在這些人的胡搞瞎搞之下,同性戀議題在台灣的文化界的議題比重,高到離譜的境界,明明中國人社會根本就沒有真的仇視同性戀,他們卻不但的扯這個議題,趕這種西方流行,我們居然可以以這個土地的同性戀故事,可以在國際影展、同志影展連莊個十幾年,花這麼多的心血在談論這個議題,置整個社會許多的弱勢者可悲處境而不顧,這樣來滿足這些人的虛榮心,彷彿這樣他們也像西方的「知識界」一樣,他們跟上了潮流。這種心態,不是被人文化殖民了是什麼?這種知識分子不是無恥是什麼?不是沒有良心是什麼?台灣目前掌權的三、四、五級生的政經媒權勢者,論述權的掌握者,都是這種瞎趕洋流行的人。共同的特色都是「中國書沒唸通,外國書沒唸懂」,對自己的文化掌握,永達是處在高中的「填鴨」所受,而對洋人的文化,也只停留在留學時,所受到的「洋流行」。什麼解構啊、什麼文本啊、什麼父權壓迫啊、同志議題啊、動不動寫文章就有來個「/」,趕流行裝懂現在思潮。其實這些人對於西方文化的了解是非常的膚淺的。 就像是一堆的洋人,他們學習了解中國文化,專愛學習「道家」思想,學「老子」、學「莊子」、學「禪宗」,這些中國主流文明中的「反叛」。不管你願不願意,中國文明的傳統正宗,是「儒家」,你不從儒家學習起,研究起,來認識中國文化,怎麼可能理解何謂的中國文化?中國人的信仰,主要就是個知識分子、士大夫的信仰問題,而他們的主流就是「儒家」。西方也是,所謂的西方精典思想,也是西方知識分子的信仰掙扎,思想改變,除了希臘文明之外,最主要的就是基督教信仰,可是你從他們中的反叛「馬克思」、「尼采」、還是現在的留行的「結構主義」、佛洛依德的泛性論、女性主義,來了解西方思想的主流,當然永遠都是在隔靴搔癢,永遠不可能真的理解西方文明之真實所在,都成為了半調子。 那些個中國通,從道家、禪宗著手,你是怎樣也不可能了解真正的中國思想的,專門的學習不管是古代中國文化的反叛者或說是疏離者的思想,或是從民初的那一代人,完全的反動傳統儒家思想來理解中國人的想法,你當然是怎麼都學不通,搞不懂。 所有的傳統中國知識分子,都是像杜甫所說的,希望能「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他們是充滿社會責任感的,他們是主動的、是積極的,是理想主義的,是想淑世的,他們的抱負是像張載所說的,他們希望自已能「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這是他們的信仰,他們的抱負。這是一兩千年來中國知識分子的共同信仰,他們希望能「成聖賢」、「學聖賢」,只有能福國利民,知識分子才有存在的意義,「讀聖賢書,所學何事」?他們不惜為了這個道而「殺生成仁」,這才是中國知識分子的思想主流。他們是非常「社會化」的,有抱負性的,他們對自己的期許是「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這才是中國正統的思想主流。人皆能成聖賢,知識學習,就是為了成聖賢,自修成聖,而與萬物生民合一,已立立人;已達達人。他們的人生標準,是希望能福國利民,淑世又傳道的,不是消極的,不是個人主義的。 而道家思想、禪宗思想、中國佛學,只是一種「美學」,生活上的美學,在他們在現實政治上的失勢中的逃脫,一種心靈的安慰,一種藉美學來自我撫慰,而為文,而作畫,而參禪、而學道,這是一種自我逃脫,對於自己理想挫敗的自我慰藉。給他們機會,那個不是又想「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中國文學、中國藝術、文人藝術,只是他們的一時逃脫現實的手段而已,自我安慰而己,給他們機會,那個不是又想「成聖賢」來淑世救民? 這才是中國的主流思想,可是這些個洋鬼子學習中國文化,成天在這些個中國的非主流的逃脫思想中打轉,成天的從這種反叛或逃離中來研究學習中國文化,當然是怎麼學也學不好,霧裏看花。 同樣的,若是你永遠從像存在主義、社會主義、馬克斯主義、虛無主義、結構主義、女性主義,這些個反叛思想,非正統的西方思想來學習西方文化,不從他們的「根」,基督教文化來學習,不讀「聖經」,不研究「聖經」,就像是研究伊斯蘭文化,可是從不看「可蘭經」,學習中國文化,卻不看「四書五經」,你所有的研究都是「皮毛」之相,只是在當西方流行論述的「跟屁蟲」,台灣的文化界、思想界,中國人的文化界、思想界,就是被這種「跟屁蟲」把持著。他們「中國書沒念通」,就知道學著西方人的皮相認知來批評中國文化,而他們的中國文化水準,除了「高中的愛國教育」,就沒有深入了;而對西方文化的認知,也是「外國書沒念懂」,就只知道跟著他們出國時的流行思潮來以為,這就是「西方文明」,這些個人,就成為我們的文化主流,主流知識分子,一堆的「中國書沒念通,外國書沒念懂」的傢伙,當然談的、說的、搞的都是狗屁不通,一堆的狗屁不通的所謂知識分子,一堆被人文化殖民的思想二鬼子。 當時陳文茜說的話,太令我印象深刻了,大概是這麼說的:「為什麼像阿妹這樣的歌手在舞台上穿得再暴露,大家都不說話?檳榔西施他們也沒有比那些個在演唱會唱歌的歌手,在舞台上的模特兒穿的暴露,為什麼要罵她們妨害風化?而不批評這些個流行歌手妨害風化?他們是用大眾傳播的將這些個訊息傳播的,而這業個檳榔西施們一天內,有多少人能看到她們的暴露?去買她們的檳榔的男人,都是社會的弱勢者,只是想在這樣無聊的工作中,找個機會調濟一下,滿足一下視覺的一時過癮,你們都不準,他們也沒錢上酒家玩女人,在圖花個一兩百塊過個乾癮。這樣你們都不放過他們,將道德的重任放在他們頭上,那些個大老闆們政客們玩女人你們就不管,這不是歧視是什麼?有錢有勢的人,看女模穿少少的表演叫時尚,女明星們暴露,叫性感,沒權沒勢的人,看檳榔西施,叫敗壞風俗,檳榔西施穿少少的,叫色情,這二者有什麼不同?這不是純粹的歧視是什麼?」我記得很清楚,她當時說這些話時非常的憤怒。 也因為她的憤怒,我對她完全改觀了,她不是像那些個主流的知識分子、文化人一樣,那樣的沒有良心的。沒有發現,這其實根本的問題就是階級的歧視而己。從那之後,我才真的對她「另眼看待」,以前,我也以為她也是和那些個出過國,留過洋的知識分子一樣,那樣的沒良心的,就只是會趕西方的流行思潮屁的人。 她看出這之中的重點了,這不是「階級歧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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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 04 Mon 2012 14:42
搞不好,同性戀才是最正常,上帝要給我們的那扇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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