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賣雪人 --雪人造型限量皂上個月做的雪人造型限量皂終於熟成了,總共只有3個,已經被預定一個了,剩下兩個要來出賣囉!! 造型可愛的雪人造型,實用又可愛,適合送人或自用哦!! 美麗方程式麝香榛果皂 成份: 葡萄籽油、米糠油、篦麻油、椰子油、棕櫚油、榛果油、麝香香精油重量: 120±5g適合中性、混合性、油性、中乾性肌膚,可用於臉部和身體肌膚。抗氧化力絕佳的葡萄籽油,能防止肌膚因日曬或環境污染的氧化作用,因而避免黑色素的生成與沉澱,米糠油含有豐富的維生素E,同樣具有抗氧化及保濕效果此款手工皂除了添加溫和滋潤的植物性油脂,另外添加了兼具有保濕及軟化皮膚效果的篦麻油和榛果油,讓此款皂的泡沫豐富柔細。在清潔肌膚的同時可以達到保濕、滋潤的效果,防止色素沉澱,讓肌膚加倍嫩白,同時也洗出健康的膚質。後記: 已經全部售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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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同性戀才是最正常,上帝要給我們的那扇窗(一)剛看到一個論壇上說:同性戀可以正大光明走到台上了,所以是人類文明的墮落。我就想試問一下,你憑什麼這麼說?因為「不自然」,造成人口繁衍不足。問題是,現在地球人太少了嗎?說個沒有根據的「我的偽科學」說法:或許,同性戀越來越多,越來越是「正常化」,正是人類這個物種演化的方向。或許是人類這個物種的天生基因,在人口過盛的時代,主動的為了整個種族的生存,所以讓大量有同性戀基因的人出現,來保持人口不要再度的過量。試問,你是嫌地球上的人太少了嗎?就我個人的看法,地球上今天的問題一堆,不管是暖化、還是環境問題、水問題、糧食問題,歸根就底,都是人口過剩的問題…我個人一直的認為,非單是中國應該計畫生育,全世界都應該計畫生育,與其舉行氣候高峰會,不如舉行人口高峰會,除非能移民外星,否則,地球人民過多的問題,就是一切問題的根源。今天各國為了「國家」的私利,一直在「推廣生育」,就國家民族的立場或許是「對」的,但就全人類的立場,這是大錯特錯…為了維持國力,所有的國家都想法將人口維持在嬰兒潮世代的高峰,試問,地球就算不增加人口,七十億的地球人,今天的所有全球問題會改變嗎?整個世界,各國現在皆處於「囚徒困境」,大家一起為了所謂的國家強盛,將人口一直維持不降,最後的下場是什麼?除非能移民外星,否則,這一定是個共同悲劇…我就一直有種「假想」「假說」,生物為了維持整個種族的生存,會為了環境,而就身體做改變,以演化來維護整個種族的存在,同性戀越來越多,越來越正常化,或許就是地球人為了生存,而一部分的「人」演化出來的成果。這個時代,同性戀越多,有什麼不好?中國男人越是搞gay,就越是少幾個老光棍…同性婚姻越是在中國能正常出現,越是能正常化中國的「家庭」功能,就事實上來看,中國一定會成為世上最多的「光棍」國,試問,一個社會這麼多的光棍,會不出亂子嗎?要是越多的男人,選擇同性戀,還以此組織婚姻關係,對於整個人口的老年照顧,和社會的安定,不是更加的有利?同性戀有什麼不正常的?…當你以人口過盛的角度,社會安定的角度,來看這個現象,同性戀婚姻越是正常化,男同性戀越是多,反而更是造就社會的安定,這時,同性戀反而是為了人口過盛的正常「演化」,反而更該鼓勵才對?不是嗎?同性戀越是正常化,還有個好處,就是壯陽市場的萎縮,上帝替你關了前面的一扇門,會替開一道後窗…越是多的男人,選擇了上帝所造的「後窗」來解決他的性欲,試問,這對地球上許多的保育動物,不是「大幸」?壯陽市場的壯大,男人們為了前面的那扇門的威風,而造就了多少生滅的塗炭,要這些人都想開了,不行了之後,換個角度,「從後窗」找到人生的「樂趣」,你想,這對許多的物種的生存,是何其大幸?先說一下,我對同性戀的一些政治上的態度。一、我是毫不猶豫的支持同性戀婚姻的正常化的。為什麼?現實上的需要不就是如此嗎?他們一同生活,一同組織家庭,分享財產,分享生計、分享感情,可是有一天一方走了,另一方無法繼承對方的財產,一方要是處於重大傷病時,要家人陪同,簽下重要的同;意書,對他而言最重要的人,卻無法替他同意,世上最了解他的人,卻無法替他做決定。老實說吧,多數的同性戀者,都因為自己的性向問題,有著和家庭的不娛快,這時,在他最脆弱之時,最需要幫助之時,還要讓由和他或她因此問題而反目、衝突的家人來替他做決定,這是何等的殘忍?那個畫面你想一想,是多麼的可悲?要是過世了,在生前時,他們或她們的財產是混合的,要忍受另一半的傷痛已經夠痛苦了,還要讓很可能對他們的結合的對方家人,在這時參與他們遺產分配,非得分配出來,才可以結束繼承關係,試問,這是何等殘邊的畫面?同樣的,他們或她們也不能成為對方的保險受益人,可就當事人而言,他們最想的受益人,不是另一半,那個最愛她或他,最懂他或她的人嗎?這樣的法律規定,對他們的人權,公平嗎?法律要因時因勢的需要而存在的。明明社會上,就有著一部分的人,因為這種沒有「親屬」關係,而造就的家庭痛苦,身分上的痛苦存在,為何不替他們修法,或是立個專法,替他們解決這個問題呢?在民法上,立個「同性結合」的關係規定,或是乾脆立個特別法,來解決這種新興家庭結合的關係,替他們爭取和一般人一樣,有的「伴侶權」,伴侶在法律上是有著「身分權」的關係,不是正當而必要的嗎?不叫婚姻,學一些個西方國家,叫「公民結合」也行,都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明明這些人就有這個需要,而且是迫切的需要,為了所謂的「傳統」的家庭觀的維護,就要逼著他們在憲法上、人權上的權利受損,沒有繼承關係,也不可能有著合法的伴侶身分關係,而只能有事實上的身分關係。我們的民法,都可以替小妾,以一個「家屬」為名,替她們爭取到一定的法律上、身分上的關係,對於新興的這種「家庭關係」,我們應該正視,而且也要替他們解決他們的「家庭」「親屬」關係的合法化,而不是只是「事實上」關係而已。這才是法律前人人平等的憲法規定的實踐。替同性戀們的家庭,找出合法的「親屬」關係、「身分」關係、「繼承」關係,是迫切而且正當的,是一個法治國,講究人人法律上平等的國家,要立法維護的方向,為了法律上的「公平正義」,我是絕對的支持同性戀的婚姻關係,或是改成另一個形式叫公民結合也成,國家是有必要替他們立法爭取和一般人一樣,他們有伴侶權,組織家庭的權利,並且可以依他們的意願,完成他們所要的繼承關係。在民法上或立個特別法,確定一種新的「家屬」關係,也不會打擊到所謂的傳統的「家庭關係」,並行不就成了?二、我也毫不猶豫的支持他們可以「收養小孩」,或是「生養小孩」。只要不要有奴隸其他女人為「生產工具」,造成階級的歧視,物化代理孕婦,或是捐精者,將他們視為工具,造就階級歧視,或是物化對方,我都是支持的。人性尊嚴不可踐踏,不可以將人視為工具,這是這個時代的普遍價值,窮人就要成為富人的生產工具,以「生產」來換取「金錢」,這根本就是對人性的重大侮辱,是我絕不可能容忍的行為。只要沒有「買賣人口」,以人為「生產工具」的買賣關係的吧,那麼,同性戀要收養,要生養小孩,我完全支持。這世界還有人肯好好的愛小孩,願意照顧小孩,給他們完整的人生,就很好了,一堆生而不養,不會生、也不該生的小孩,要是他們願意收養,照顧到大,不是對整個社會,對他們的組織家庭的願望的雙贏?為何要拒絕?有人會說,「你有沒有替那些小孩想想看,他們一輩子要因為這樣的家庭,去忍受多少的「異樣眼光」?這對他們公平嗎?」我就想試問一下:「那一個小孩,活在窮人家,就不被歧視嗎?殘疾人的小孩,精障者的小孩就不被歧視嗎?難道他們就沒有資格為人父母?一個原來是正常家庭的父母,因為種種原因,比方是犯罪,或是家庭外遇的關係,那種家庭的小孩,一樣要面對歧視的問題,試問,我們就要因為他們被歧視,就要剝奪他們的親權?」就像我一向所主張的,我們要保護被性侵的婦女不被二次傷害,不是加強的加重的嚴懲一次傷害的性侵者,這根本就是錯亂是非,而是整個社會要好好的教訓那些個因為別人被人性侵了,還加以二次傷害的官僚,親友,要建立一個正確的觀念,沒有人有資格隨便的歧視他人的人格,而自大其身,來得到自我道德的滿足,這些二次傷害者,他們所造就的二次傷害,是他們的罪孽,我們要找他們算,要讓所有人知道,誰都沒有資格因此歧視一個人,對他造就二次傷害,替他們找回真正的公道,而不是將原來的性侵者加倍處罰,這是什麼正義?二次傷害的加害者不是他們,怎麼可以將這種犯罪加諸於他們的頭上呢?我們要糾正這種關念。同樣的,不管是家貧,或是不好出身,不管是什麼樣的父母,我們都該建立起一個沒有任何一個孩子,應該被父母的出身背景而被歧視的社會。有這種心態會國民,而傷害孩子們的成年人,在公德上要重懲,在法律上,甚至是立法保護,加以制裁,這才是一個進步社會要做的事。因小孩的父母的出身,而對小孩「定性」或是「異樣眼光」的大人,本來就是混蛋,要加強教育,或是法律制裁的混蛋,管他的父母是什麼樣的人,任何一個孩子,都不應該替他們的父母擔這個過的社會,才是個文明社會不是?同性戀者的小孩,不也是相同?因家庭背景來歧視一個孩子,任何一個國家的公德要是可以接受的話,不思改變的話,這個社會就是有病的社會。所以同性戀者領養或是生養小孩,要是他們的孩子因此被歧視的話,我們要制裁這種因父母、出身而歧視人的大人,要教育這種混蛋。而不應該是承認這種行徑的正當性,而以此阻此他們有小孩的權利,這才是正常公義的社會該有的表現。當然啦,有人會說,那會教出更多的同性戀怎麼辦?試問,我上面所說的,同性戀更多,不好嗎?搞不好還是正確的人行演化方向,阻止地球人口無限膨脹,造就許多的物種不會因為「壯陽」為名,為了滿足「男性雄風」為名,而被大量的滅絕,這有什麼不好?更何況?有誰證明過,這樣的家庭,就一定會教出「同性戀」的孩子?試問,現在的同性戀,大多數都是異性戀家庭中出生的,為什麼他們還是成為同性戀了呢?父母都是異性戀的家庭,照常會教出同性戀小孩,而同性戀父母,就一定會教出同性戀小孩,不會也是教出異性戀小孩?這要怎麼證明?既然無法證明,大多也是想當然爾的想法,那就成為反對同性戀者繁衍後代的權利,硬將他們的人權,貶得比一般人低,這算是什麼尊重人性尊嚴?算是什麼人權?其實,我非常的討厭談論同性戀的議題,也非常的憎恨,這樣的「議題」在這一二十年內,在台灣社會所佔的比例之重。有個最可怕的例子,就可得知,前幾年,台灣的電影界還曾經提出個例子為榮,就是有關於「同性戀」為題材,而在各個國際影展得獎,台灣的電影界幾乎連續十年沒有落空,連著十幾年來,台灣電影在同志題材上,都有作品,並且都有得獎。 試問一下,台灣社會中,同性戀有被這麼的迫害嗎?他們是弱勢,可是有這麼的弱勢?他們的處境有這麼迫切的痛苦嗎?中國人社會,曾幾何時迫切的壓迫過同性戀了?中華文明,又曾幾何時迫害過同性戀了? 台灣的社會中、華人社會中,弱勢者這麼多,他們所受的處遇之糟,沒有被關心,就一個題材而言好了,外省老兵可悲的人生悲劇,一群被脅裹的「被迫移民者」,而後在台灣社會,被迫隔離於社會之中,看看榮家的那些個老人,他們的人生際遇是何等的可悲,將人生都投入一個虛無的國家,虛無的國家無法保護他們,而他們被迫要保護這個虛無的國家,還成為將他們的際遇搞得這麼荒唐得政權,最大的「支持者」。這樣可憐的一個族群,台灣的藝文界,台灣的文化人,幾曾關心過? 電影艋舺中,就只知道歌頌黑社會,沒有看到去批判這個社會,對於這些個中下階層的不公不義。誰給這些個孩子成功的機會了?他們所處的環境,除了往「黑社會」發展,他們的成功幾會何在? 檳榔西施,在台灣的那些個「知識分子」的討論中,就只會探討女性的身體「物化」的議題,或者是所謂的「父權壓迫」,要不就是反過來說,這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的展示。泛道德論的人,還會說這是「社會價值」的錯亂,青少年好逸惡勞,為什麼不就這些人的出身,他們的生活背景去看看,他們有其他的成功機會嗎?他們在台灣的教育環境下,她們可以受到同樣的教育機會,讓她們可以除了暴露自己的身體,她們有機會賺到目前的收入?這樣的不公不義的教育機會,為什麼他們都視而不見?就只將這個議題,這個現象的存在,就看在表像的外表暴露? 我一向很喜歡陳文茜這個人,就是因為這樣的一件事。就因為她曾經在她的節目「文茜小妹大」中,她的那段話,讓我才喜歡上她這個人,看重這個人,認為她和那些個沒良心的知識分子、文化人不同。那時是因為檳榔西施被取締,被社會攻擊,於是她特地請一個真的檳榔西施到她的節目中來訪問她。當時文茜姐姐說的話,讓我對她的印象好極了,也改觀了,以前我認為她也是和台灣的那些個狗屁不如的知識分子,文化人一樣,也是成天的跟風的學習洋鬼子的文化論述,成天的講什麼父權、講什麼同志平權的,裝模作樣。 因為他們那一代人出國的年代,正好趕上西方同性戀平權發展的時代,在他們求學、留學的生涯中,這是最流行的議題,於是回到台灣了,也大談特談這個議題,彷彿台灣也大搞特搞同志平權,就代表著台灣的社會「文明化」了。所以這一二十年來在這些人的胡搞瞎搞之下,同性戀議題在台灣的文化界的議題比重,高到離譜的境界,明明中國人社會根本就沒有真的仇視同性戀,他們卻不但的扯這個議題,趕這種西方流行,我們居然可以以這個土地的同性戀故事,可以在國際影展、同志影展連莊個十幾年,花這麼多的心血在談論這個議題,置整個社會許多的弱勢者可悲處境而不顧,這樣來滿足這些人的虛榮心,彷彿這樣他們也像西方的「知識界」一樣,他們跟上了潮流。這種心態,不是被人文化殖民了是什麼?這種知識分子不是無恥是什麼?不是沒有良心是什麼?台灣目前掌權的三、四、五級生的政經媒權勢者,論述權的掌握者,都是這種瞎趕洋流行的人。共同的特色都是「中國書沒唸通,外國書沒唸懂」,對自己的文化掌握,永達是處在高中的「填鴨」所受,而對洋人的文化,也只停留在留學時,所受到的「洋流行」。什麼解構啊、什麼文本啊、什麼父權壓迫啊、同志議題啊、動不動寫文章就有來個「/」,趕流行裝懂現在思潮。其實這些人對於西方文化的了解是非常的膚淺的。 就像是一堆的洋人,他們學習了解中國文化,專愛學習「道家」思想,學「老子」、學「莊子」、學「禪宗」,這些中國主流文明中的「反叛」。不管你願不願意,中國文明的傳統正宗,是「儒家」,你不從儒家學習起,研究起,來認識中國文化,怎麼可能理解何謂的中國文化?中國人的信仰,主要就是個知識分子、士大夫的信仰問題,而他們的主流就是「儒家」。西方也是,所謂的西方精典思想,也是西方知識分子的信仰掙扎,思想改變,除了希臘文明之外,最主要的就是基督教信仰,可是你從他們中的反叛「馬克思」、「尼采」、還是現在的留行的「結構主義」、佛洛依德的泛性論、女性主義,來了解西方思想的主流,當然永遠都是在隔靴搔癢,永遠不可能真的理解西方文明之真實所在,都成為了半調子。 那些個中國通,從道家、禪宗著手,你是怎樣也不可能了解真正的中國思想的,專門的學習不管是古代中國文化的反叛者或說是疏離者的思想,或是從民初的那一代人,完全的反動傳統儒家思想來理解中國人的想法,你當然是怎麼都學不通,搞不懂。 所有的傳統中國知識分子,都是像杜甫所說的,希望能「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他們是充滿社會責任感的,他們是主動的、是積極的,是理想主義的,是想淑世的,他們的抱負是像張載所說的,他們希望自已能「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這是他們的信仰,他們的抱負。這是一兩千年來中國知識分子的共同信仰,他們希望能「成聖賢」、「學聖賢」,只有能福國利民,知識分子才有存在的意義,「讀聖賢書,所學何事」?他們不惜為了這個道而「殺生成仁」,這才是中國知識分子的思想主流。他們是非常「社會化」的,有抱負性的,他們對自己的期許是「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這才是中國正統的思想主流。人皆能成聖賢,知識學習,就是為了成聖賢,自修成聖,而與萬物生民合一,已立立人;已達達人。他們的人生標準,是希望能福國利民,淑世又傳道的,不是消極的,不是個人主義的。 而道家思想、禪宗思想、中國佛學,只是一種「美學」,生活上的美學,在他們在現實政治上的失勢中的逃脫,一種心靈的安慰,一種藉美學來自我撫慰,而為文,而作畫,而參禪、而學道,這是一種自我逃脫,對於自己理想挫敗的自我慰藉。給他們機會,那個不是又想「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中國文學、中國藝術、文人藝術,只是他們的一時逃脫現實的手段而已,自我安慰而己,給他們機會,那個不是又想「成聖賢」來淑世救民? 這才是中國的主流思想,可是這些個洋鬼子學習中國文化,成天在這些個中國的非主流的逃脫思想中打轉,成天的從這種反叛或逃離中來研究學習中國文化,當然是怎麼學也學不好,霧裏看花。 同樣的,若是你永遠從像存在主義、社會主義、馬克斯主義、虛無主義、結構主義、女性主義,這些個反叛思想,非正統的西方思想來學習西方文化,不從他們的「根」,基督教文化來學習,不讀「聖經」,不研究「聖經」,就像是研究伊斯蘭文化,可是從不看「可蘭經」,學習中國文化,卻不看「四書五經」,你所有的研究都是「皮毛」之相,只是在當西方流行論述的「跟屁蟲」,台灣的文化界、思想界,中國人的文化界、思想界,就是被這種「跟屁蟲」把持著。他們「中國書沒念通」,就知道學著西方人的皮相認知來批評中國文化,而他們的中國文化水準,除了「高中的愛國教育」,就沒有深入了;而對西方文化的認知,也是「外國書沒念懂」,就只知道跟著他們出國時的流行思潮來以為,這就是「西方文明」,這些個人,就成為我們的文化主流,主流知識分子,一堆的「中國書沒念通,外國書沒念懂」的傢伙,當然談的、說的、搞的都是狗屁不通,一堆的狗屁不通的所謂知識分子,一堆被人文化殖民的思想二鬼子。 當時陳文茜說的話,太令我印象深刻了,大概是這麼說的:「為什麼像阿妹這樣的歌手在舞台上穿得再暴露,大家都不說話?檳榔西施他們也沒有比那些個在演唱會唱歌的歌手,在舞台上的模特兒穿的暴露,為什麼要罵她們妨害風化?而不批評這些個流行歌手妨害風化?他們是用大眾傳播的將這些個訊息傳播的,而這業個檳榔西施們一天內,有多少人能看到她們的暴露?去買她們的檳榔的男人,都是社會的弱勢者,只是想在這樣無聊的工作中,找個機會調濟一下,滿足一下視覺的一時過癮,你們都不準,他們也沒錢上酒家玩女人,在圖花個一兩百塊過個乾癮。這樣你們都不放過他們,將道德的重任放在他們頭上,那些個大老闆們政客們玩女人你們就不管,這不是歧視是什麼?有錢有勢的人,看女模穿少少的表演叫時尚,女明星們暴露,叫性感,沒權沒勢的人,看檳榔西施,叫敗壞風俗,檳榔西施穿少少的,叫色情,這二者有什麼不同?這不是純粹的歧視是什麼?」我記得很清楚,她當時說這些話時非常的憤怒。 也因為她的憤怒,我對她完全改觀了,她不是像那些個主流的知識分子、文化人一樣,那樣的沒有良心的。沒有發現,這其實根本的問題就是階級的歧視而己。從那之後,我才真的對她「另眼看待」,以前,我也以為她也是和那些個出過國,留過洋的知識分子一樣,那樣的沒良心的,就只是會趕西方的流行思潮屁的人。 她看出這之中的重點了,這不是「階級歧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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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初音未來演唱會的感想(三)講到這裏,先講一下,為什麼我對初音未來這麼的迷戀,我有三台電腦,我的電腦桌面,都是我們的「咪苦將」,我的手機桌面也是「咪苦將」,不過瑩幕保護程式是「TAKO LUKA」(我超愛這隻地球上最可愛的章魚了pv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LgUl18cXaw),而我的手機來電鈴聲,是鏡音玲的「惡之華」(開始時的那一段「哦厚厚厚」蠻能嚇人的pv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LTYBad50SA),開機的待機畫面是Hachune miku 。(對了,我的爬鼠指標,也是個小miku,很可愛啊,打開電腦,初音就四處相隨,她還老是眨眼個不停,像和我不斷打招呼呢,這樣玩電腦,更有樂趣了不是?) 有這種桌面,就算被人視作是「宅男」,或是「幼稚」我也無所謂,反正,我就是我,不用靠著什麼刻意的「表達」來向世人介紹我是何人,重點是我真的喜歡什麼就是什麼,不想搞什麼藝術照啊、風景照啊的來裝自己有水準,就是初音MIKU,整個mp3幾乎都是咪苦的歌了,我真是愛死妳了小咪苦。 一方面,是「可愛啊」,看著可愛的東西,讓自己心情好,有什麼不好?何必裝模作樣為了表達自己是「什麼」,來刻意在「心中」去打扮自我形象?我不想當這種人,我的被套是「史努比」,我的枕頭套是還是kitty呢。又怎樣?可愛啊,所以我愛,不過是「藍色」的,不是怕人家說什麼,而是我喜愛「藍色和綠色」,這兩個顏色讓我的心理能冷靜,所以盡可能在視覺上,我都會選這兩個顏色的東西。(就是因為這兩個顏色是我最愛的顏色,所以我才這麼這麼的痛恨台灣那兩個王八蛋黨,你們兩群賤人,將我最愛的顏色糟踏的名聲這麼差,恨你們,就我而言,一直是個很重要的「理由」。)娘?隨你說吧!幼稚?隨你說吧,認識我的人,和我談過話的人,再來認定我是個怎樣的人,憑這種印象來認識我,會錯很大。 以前很長的時間,都是我心中的英雄,「豐田真奈美」的,不過原來的那張飛翔天女的女王桌面,被我搞丟了,又一直找不到,其他的又太醜了,空了好久,一直沒放。最近終於讓我的新英雄「咪苦將」登上我的桌面,和我陪伴。 咪苦將是我心中的英雄啊!她的存在,是證明了我的兩個看法,最大的證明: 一、創作,本身就是種滿足,創作帶給作者最大滿足,就是創作的本身,自娛娛人,就是創作最大的目的,而不是所謂的「名、利」。 二、開放著作權,比過度的保護著作權,更加的對創作有利,對整個文化的發展更加的有利。 美國人所主導的著作權論述,在美國國力超強的八○、九○年代,將世界各國的著作權法,幾乎都修成美國標準了,世人也都不深思的就輕易的接受了這種「美國著作權」論述,現在從整個「初音」的「網路創作現象」,所發動的「網路創作熱潮」,這些玩家的「熱情」,在開放著作權之下,反而是更加的「百花齊放」,創作力的更加爆發,創作不再只是產業,也可以是「全民娛樂」。  美國在國力超強的時代,所硬逼著各國訂下的著作權法,在美國國力衰弱的時候,有志、有識之士們,大家是不是要努力的修正這個可惡的「惡法」,這個可惡又荒謬的「美國版」的「著作權論述」? 從智財權三大法來看比較好了,「商標法」先擺一邊,就以「著作權」法,和「專利法」來比較好了。 試問,同樣是「特許權」,同樣是人類思想的「結晶」,憑什麼著作權保護的時間,遠超過「專利權」?這有道理嗎? 現有的中華民國專利法,第51條規定:發明專利權期限,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 而著作權法居然規定,著作權法第18條規定: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權之保護,視同其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 第30條: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試問,這合理嗎? 一、著作權保護的比專利還久,還要更看重,這是對人類智慧的尊重? 在事實上,發明的專利,在各大投入研發的經費,思想的結晶,往往都是所費不貲,許多人投入一生的心血,想有個發明專利而不可得,而一堆新的發明專利,往往一出現,對整個人類文明,都會有著重大的貢獻,所以保護他們發明人一定時的特許權,有他的道理存在,比方說現在最夯的觸控面版科技,投入研發的金錢之大,帶來的文明改變之大,讓發明者可以在一定時間內,有著足夠的特許權,可以累積資產、回收投入成本,本來就是非常的天公地道。 可是著作權呢?寫完一條歌,可能不到十分鐘就完了,任何一個著作的創意,和這些發明的人類智慧含量相比,在絕大多數的時候,是遠遠不如的;而對人類文明的進化改變,更是在絕大多數時,是遠遠不如的,為什麼著作權保護的比專利權時間還要更久?而且還是採「完成主義」,不採「申請主義」,著作權的保護度,超過「專利權」,這合理嗎?同樣是人類智慧結晶的財產保護,著作權無論如何是不該保護的超過「專利權」,專利權的時間限制,有考慮到專利上的再「進步」的問題,所以只設計了二十年;試問,著作就沒有「再創作」的問題嗎? 保護著作人一生已經夠離譜了,一個人可能在二十歲時創作個好劇本,好歌曲,就可以吃一輩子,這有道理嗎?並且,還要讓他的後代吃一輩子,吃個五十年,幾乎就是一輩子了。 舉個有名的例子,日本的漫畫大師手?治蟲的兒子,手?真,這個人幾乎就是靠著吃他老子的著作權販賣在過日子,創作者是手?治蟲,為什麼讓這個沒有創作力的人可以靠著吃老子吃一輩子? 香港的老夫子的作者的兒子,不也是擺明了想吃老子的作品一輩子,以後金庸的兒子,也會靠著吃老子的著作的著作過日子。 試問,他們根本就沒有創作,也不是他們創作的,為什麼要以國家的力量保護他們財產權?這有道理嗎? 二、著作本來就不是「作者」一個人能完成的 著作的閱讀,或是觀賞,每次都是一個著作的再創作,一個傑作的產生,閱讀者的投入「詮釋」,也是它的著作文化價值能存在的重要原因。 連載的作品,或是許多續集的作品更是如此,是作者和讀者的互動,才產生這個著作的價值的,著作和專利是不同的,再詮釋的存在,是至關重要的。 不是作者就能替一個著作產生價值,這之中,整個社會中的閱讀者的閱讀的再詮釋,再解釋,隨著社會氛圍的改變的不同,而附與其不同意義,有的作品被誤讀了,才產生了他的價值,有的作品,本來沒有價值,而是後來的改作者的再改作,才出現它的價值。 將著作的價值,全視為「創作者」的心血結晶,根本就是誤解了「著作」價值的來源,解讀者也是一個「創作文本」能有價值的重要原因;社會氛圍也是,著作的價值,不見得是著作人一個人的功勞。 試問,這樣的「過度保護」,不是讓這些個人「貪他人之功」嗎? 舉個有名的例子,this is it這條歌,是因為MJ死後,種種的巧合,才被重新的演譯,種種的再閱讀這個人後,世人的心理才產生的價值的,而這時,這個歌的共同創作者,在快二十年後,跑出來說要分一杯羹,你覺得合理嗎? MJ不死,沒有電影的表達,他這條歌有個屁價值啊?是別人的再詮釋,才有的價值,他的原作才能從棺材裏復活,這時還讓這小子發了筆橫財,還讓他可以分錢,試問你心中的「正義感」,你覺得他分錢分的有理嗎? 米老鼠是許多代人的共同回憶,才產生它的「價值」,這個公司到今天還要靠它來大賺特賺,綁架許多人的回憶,這有道理嗎?沒有眾人的回憶投射,這個人物怎麼會有價值?並且,他的作者死好久了,早該是公共財了,還要保護個不停,這有道理嗎?擁有這些迪士尼先生的著作權的人,是有過什麼創作?憑什麼要保護這些不勞而獲的人?讓他們綁架所有的人的回憶?沒有眾人的回憶加持,這個作品,還有什麼價值? 五十年還賺不夠,還一直想法子在美國的國會運作,想要搞到七十年、八十年,再以美國的惡勢力,逼迫著世界各國的著作權法改變,再讓他們狠賺個幾十年,這有道理嗎? 著作,是作者和文本的解讀者,共同「創作詮釋」才有價值的,不是著作人一個人的心血,這樣過度的保護著作人,對於一同創作的群體「閱讀人」是非常的不公平的。 就連和商標權相比,著作權也被過度的保護了。試問,一個商標要能建立出信譽,能成為一個有價值的商標,是要多大的努力?多少的苦心?著作權的保護,在法網的打擊面上,在法律的制裁上,也是遠大於著作權,試問,侵害香奈兒商標的侵害性,在實體上的財產價值的嚴重性,和侵害了一個香奈兒屬下設計師的創作,那一個對他們的傷害性大? 在今天的智財權三大法中,專利權的侵害,是對人類智能上最大的侵害,可是它已經除罪化了,只有民事賠償的問題,為什麼?這樣的告來告去,反而是會危害經濟發展,更是會危害科技文明的發展,加上還有一個理由,這些個大公司、特大廠商的大老闆們,國家機器就是勢力眼,惹不起,也某種程度的被資本家操控,所以它就除罪化了。 而只有在商標法、著作權法中,還是「入罪化」;多勢力眼啊?一般而言,會侵犯商標的,觸犯著作權法的,都是「平頭小民」,「平頭小民」膽敢侵害大公司的利益,就以刑法恃候;而大公司們,國際大廠,這些個動輒百億計的公司的侵犯,「有權有勢」的人之間的「彼此侵犯」,就「除罪化」。 古代是「刑不上士大夫」,今天是怎樣?刑不上「企業家」?還是刑不上「大財主」?國家機器居然勢利眼的這麼明顯。 就侵害的財產量而言,危害度而言,對人類的智慧結晶的侵害性而言,商標、著作的人類「智慧量」,所含的「財產價值」,當然是遠不如「專利」的,為什麼「捨大而治小」?這是什麼意思的? 不就是純粹的「階級歧視」,階級歧視的最明顯表現?政府機器、國家機器、司法機器,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上,不就很明顯的「走狗化」?成為資本家們保護自己利益的走狗了? 同樣是「入罪化」,著作權的刑責還高於商標權;打擊密度還遠高於商標權;動輒得咎,動不動以刑法「對待」,告訴權只要一展開,動不動就可以告人入罪,刑事制裁,這合理嗎? 台灣的著作權法,還有個明顯又荒唐落伍的「明文走狗」規定,就是當侵害他人的著作權時,是使用「光碟」時,就成了「公訴罪」了。 為什麼?立法理由是說,這是因為光碟的轉烤容易,所以要「加重其責」;可試問,在這個動不動就可以p2p的年代裏,光碟的傳播速度還能比得上嗎?一堆的非法光碟的廠商,經營的黑社會,都開始在罵這些個「p2p」業者,沒有「尊重智慧財產權」,讓他們這些個盜版光碟的業者,都無法生存了。 買光碟才能看「盜版」的人,除了不會上網,或是網路技術太差的人外,誰還買盜版光碟啊?(我個人是感觸最深的,長年有「收集AV」的習慣,現在的「AV」真是越賣越賤了,以前我買的時候,一片都要一百以上的,現在三十不到,還半買半送了,知道賣光碟維生的商家,面對 P2P的挑戰的痛苦了吧?想到現在變得這麼便宜,我真是一肚子鳥氣,媽的,早知就現在才來買,以前一片VCD就要一百,現在3片 DV D才一百,我以前花的錢都白花了,真是悔不當初啊。VCD怎麼和DVD比?畫質差太多了,逼得我很多都重買一次,真是買的我幹聲連連。) 這法明著就是過時了,當初立這樣法,就是在美國的壓力下,立的走狗法律,以刑法打壓自己的人民,來取得美國爸爸的不報負,讓我們的財團的產品,可以在「自由貿易」下,經濟數字好看下,可以進入美國市場,美國人自己都沒有將著作權「入罪化」,就我們這麼的賤,這樣的打自己的孩子給美國人看,立這個惡法,被一堆的著作權法的司法蟑螂,坑殺了一堆的網路上的笨賣家。 當然,也有另一些的司法蟑螂,靠商標權的規定,坑殺一堆的小商家,靠著沒人知道有「注冊」過的商標,也搞這種「以刑逼民」的手段,坑殺大量的小商家,不管是前種,還是這一種,我們的國家機器,從警察,到檢察官、到法院,都是為了業績的拚命當幫凶,這是什麼法律人?什麼心態?這種惡形惡狀,一直都在台灣的司法界存在,可是還是一直能存在,整個國家機器,還每年的以今年「打擊」了少「智慧財產權」犯罪,向美國人交待,示好,為了表示我們是乖寶寶,打自己的孩子給美國人看,所以漠視著這種浪費司法資源的惡行存在,這種利用司法的恐嚇取財存在,整個國家機器,根本就是明知故犯,為了「數字」好看,向美國爸爸證明有「打擊侵害智慧財產犯罪」的決心,將「犯罪」的定罪,不斷的擴大,打壓自己的小民,以刑臨之,好換取我們的大廠的產品,能在美國市場的競爭力。試問,這是什麼王八蛋行徑?這不賤嗎?這不是混蛋嗎?這不是明擺著的階級歧視嗎? 打壓平頭老百姓,多多將他們定罪,好證明我們的政府是有保護美國人智慧財產權的決心;美國的政客,國會的、行政的,也以此向美國財團交待,好換取我們的科技大廠的美國通路,美國市場,試問,這賤不賤?這混不混蛋? 現在好了,美國的市場在世界萎縮了,美國的國力也下降了,美國不能再靠著國力,創造個「智財權」論述,靠著「貿易制裁」來通吃世界,讓他們文化侵入,加大量的靠著美國的影視通路通吃一切,創造巨大的價值了。為什麼我們還要讓這種「惡法」「賤法」,繼續的存在著?還要每年的「打自己的小孩」,加大「定罪量」的數字,來討美國人歡心?向美國人交待? 別的先不說好了,就這條「光碟」罪,存在之荒唐,在這個P2P橫行的時代,光碟算什麼大量傳播?這條罪能不能先廢了,要不,也不要再以一個「光碟」為名,就加重罪刑化的愚蠢「工具立法」,就這個「工具立法」先廢除,給回復到一般的著作權犯罪如何? 這樣定罪,還是公訴,除了證明中華民國的國家機器的「資訊無知」外,還能證實什麼?並且,還不斷的讓司法蟑螂能利用此惡法坑殺一堆無知的二手賣家,這樣的惡法,還有整個司法機器、警察機器製造業績的惡行,還讓他繼續存在,中華民國,我說,中華民國,你真是他媽的「下賤無恥國」,什麼屁國啊? 著作權的價值,在絕大多數的時候,是不可能超過「商標權」;不可能超過「專利權」,但它的「保護密度最密」,打擊密度最密,入罪化最高,還是罪責最重,這有什麼道理?這有什麼道理?我說,這有什麼道理?請用你的公義心去省思一下,這種立法,合乎「正義」嗎?合乎我們的「正義感」「公義心」嗎? 著作權的保護,一直有著歐系的「版權」說,和美系的「著作財產權」說之爭,目前是美國的「著作財產權」說通吃的情況。 在百年前,那時還是版權說的時代,著作還是要「登記」,國家才附與「特許權」的保護,並且,早期也只有「十年」的保護期,試問一下,為什麼我們不將保護著作的方法,修回歐系的版權說? 讓著作權只有在登記的情況下,並且,將它的保護年限,也縮回原來的年限;就算做不到,也可以修成如專利權一樣,二十年不就得了? 唱片公司、電影公司,讓你的廣告付出,或是製造成本,給你個二十年的時間回收,還收不夠嗎?要真的二十年還回收不來,不就證明了這個著作,壓根就沒有價值,在人們心中無價值,那為什麼還要保護? BOT的經營特許,國家給的回收權,也才「五十年」啊,而著作權,我們要保護的「年限」,一個作者要是三十歲創作,到他死,大概要四十年,這樣還吃不夠;還要再讓他的後代吃個五十年,這有道理嗎?不說是有沒有「道理」,而是這還有「天理」嗎? 加上,任何的著作,常常都是集體閱讀的記憶,才產生他的價值,憑什麼說作者就一個人可以「貪所有人之功」?他的後人,還可以霸佔所有人的共同記憶創造?試問一下,J.K羅琳的哈利波特,就是她一個人「之功」?要不是因緣際會的得到一堆的人喜好,加工的再創造,有這樣的價值?要讓她可以這樣的獨吃到死,還要讓她的子女,可以獨吃到死,(五十年,幾乎就是吃到死),眾人的集體記憶,集體閱讀,才創造了這個作品的價值,試問一下你的「公義心」「正義感」,你覺得這合乎「正義」? 她的子女還可以吃一輩子,沒有創作的吃一輩子,要改作,要再創作,還要再不斷的再向他們付費,這像話嗎? 二十年就夠了,要不,十年就夠了,所有的著作就保護個十年就好了,之後就一律是公共財了,這樣這些個創作者,有壓力下才會有源源不斷的創作動力;否則根本就只是養著一堆的寄生蟲,一堆的寄生公司,在綁架世人回憶的發財,這是什麼法律?什麼正義? 閱讀的再創造,也是著作的價值能存在的重大原因,憑什麼就讓這些人可以「貪他人之功」?並且讓他們的後代,或是一堆的大公司把持著這一切,不讓別人繼續以此為題,再創造下去,這是保護、促進人類文明嗎?這根本就是打壓創作的空間。 請看到這個文章的人,好好去思考一下,我的論點有沒有道理,在這個美國著作權論述中,是何等的不公不義,有那一個創作是沒有在「前人」的創作基礎下再一步完成的?而這些一但取得著作權的大公司,就這樣獨佔了一堆的「人類智慧資產」,養活大量的不創作,又阻止他人再創作的「寄生蟲」,這些個創作者的「後代」寄生蟲,將這些應該成為「公共財」的著作,成為他們的禁臠,魚肉著所有的讓著作產生價值的重大功臣「閱讀者」,貪了所有人之功,偷了所有人之功,這混不混蛋?混不混蛋?混不混蛋? 著作權的保護,充滿了階級歧視,國家的尊嚴掃地,不公不義,並且,這樣的保護著作權,根本就是毀了何護著作權的原始目的,是為了讓「人類文明的發展」,手段和目的根本就是錯置,手段反而造成目的的危害,這樣像話嗎? 有幾個人深思過,這種美國人創造的「著作權論述」的荒謬性?再舉個有趣的例子,來比較一下「開放著作權」和「過度保護著作權」的不同結果,八○年代,有個號稱和麥克傑克森齊名的歌手「王子」,這個人是最出名的愛「保護自己的著作權」的人,所以你上youtube,怎麼找他的表演,幾乎都是「消音」的狀態,為什麼?沒有他的允許,誰都不可以放他的音樂著作,否則他一律告個沒完,結果呢?現在還有誰知道他是誰?有誰聽過他的歌?他的歌除了美國人,還是他的年代的人外,還有誰知道?出了美國和英語圈,他在世界的知名度算個鳥?在華人圈,更是小得不得了,誰知道他和MJ齊名?可另一個美國的新堀起的巨星,可以說是這個世代音樂界的王者LADY GAGA,她的創作,她的音樂,她的表演在世界的影音分享網站流傳最廣,而她的演唱會,從不禁止人們拿手機、數位相機進入拍攝,就著作權上,這可是侵害她的「表演著作權」、「音樂著作權」,可是到處影音網站上,都是她的現場演出的影片,結果呢? GAGA的唱片非但沒有賣不好,還大賣特賣;她的演唱會,也是大賣特賣,就一個對待自己著作的態度,GAGA採開放的態度,反而造成她的大賣特賣,她也成為當代的王者,而王子呢?除了那些個少數的八○年代的音樂迷,英語圈的人外,在世界的領域中,他今天還算個屁?說他曾和麥克傑克森齊名,一堆的小朋友、華人圈的人、前共產圈的人還不信呢!試問,就這兩個人造成的下場來看,是開放著作權對一個創作者比較有利?還是造著美國的著作權論述這樣的保護,那個比較有利?九○年代以來,唱片工業的一堀不振,一直有人以為是「盜版」的影響,所以大抓特抓,結果呢?搞得是事倍功半,而且半而又半,半而又半,你的作品沒有價值,人家覺得沒有購買價值,這個原因,為什麼這些個唱片公司、這些個作者就不往這個方向想?要真的是你的「迷」,他豈會想「餓」死你?沒人要買,是因為買了覺得被你打劫了,覺得沒有價值,GA GA造就的新旋風,她的唱片銷量,演唱會的盛況,不就代表著「開放著作權」的保護,對一個創作者而言,還更加的有利?比較一下王子和GAGA的下場,不就是個最明顯的例證? 我主張:一、著作權「除罪化」,別再那裏犯賤的打自己小孩討美國爸爸歡心了,別再那麼的賤種了。 二、縮短著作權的「保護時效」,最多就二十年,最少就十年,沒有寫條歌,寫本書可以吃一輩子的事,還可以有讓後代吃一輩子的這種荒謬事,著作的產生,一定是在前人創作的基礎下完成,加上創作者的努力,並且也要有閱讀人的加入,才有產生價值,這絕不可能只是「著作人」一人之功,不能再許他們利用法律「貪別人之功」「偷別人之功」了。這根本就對正義的侮辱。 美國人的著作權論述,就是在「有財產權」的保護下,生活無虞之下,創作者能發大財之下,著作權才會生生不息,才會有活力,著作就是為了「錢」,換成生活的費用為目的,「屁」!要這樣的超嚴密保護,才會有創作的「盛世」,屁! 初音的存在,初音未來的存在,和她所引發的「文化現象」,所有的初音的創作者的熱情,初音世界的存在,就是最明顯的反證,反倒是在「開放著作權」的保護下,不要過度的去保護著作權下,著作權才達到他的目的,讓「人類的創意更能的激發,文明更加的發達,更多的創作者,更加的投入!」 初音未來和vocaloid的世界,就是最明顯最明顯的例子。 這些人的存在,他們證明了我的理論,創作最的大滿足,不是「名與利」,人不是為了這個才創作的,而是「為了發展自我的才能」,「證明自己的存在」,在「創作中完成自我能力的提昇,而自我在過程中,在自娛娛人的過程中,得到最大的滿足,這才是「創作的本質」,人類創作的最強的「動機」!」 這就是初音存在的最大的意義,所以,她是我心中的英雄,我愛死這個小妹妹了。前面這樣寫,可能會讓一堆的人以為我對「鏡音」有意見,非也,我也是很愛鏡音雙子的,不過就是這一次2011年的39感謝祭,實在是太欺負我家luka了,大小眼成這樣,讓我感到很不快。我發現一個時有趣的現象很久了,就是在歐美的vocaloid迷中,有許多的「小妹妹」,而且這些個小妹妹,都是「小連」迷,小連超乎尋常的受到「小妹妹」們的歡迎,可也就是愛屋及烏,她們也偏愛「小玲」,常常就將形象、類型,就是「萌」類的咪苦給「恨上」了,總覺得被我們家的綠蔥頭壓在頭上很不爽的樣子,沒辦法咩~~~~,人家咪苦出道早啊,而且她可是歷史的創造者,我相信未來「初音未來」「Hatsune Miku」這個名字,一定在會歷史上留名,成為人類流行文化史中的一個重要角色。想到這個,就讓我一直覺得有個人真是走運到嚇人了,「藤田?」小姐。就是咪苦的聲音的由來,莫名奇妙的她就暴得大名。 說真的,大家想一想,搞不好,她的聲音是所有日本人中,最多的人聽過的,最多人能辯識的「日本人」的「聲音」。全地球上、歷史上,最多人熟悉的一個日本人的聲音。講白點,她也不是談得上什麼「大物聲優」,在日本的聲優界,她也不算有什麼代表作,就是因緣際會,成了咪苦的聲音,就這樣非得留名歷史了,這還真是走運的嚇人啊。有聽過藤田因為咪苦爆紅,她也跟著有機會出過唱片,可是賣得可是大大的不如咪苦,唱功當然也是大大的不如咪苦,沒辦法,人要知足啊,讓妳陡得大名,可以留名歷史就很走運了,真的,就因為被選上是咪苦的聲音,讓妳藤田可以留名歷史,妳真是幸運極了,全地球上、歷史上,日本人中,最多人聽過的聲音,很可能就是妳「藤田?」了,因為妳就是初音未來的聲音由來。我在想,四年多前,藤田在錄那些個聲音時,當時搞不好都不知道在做什麼,沒想到就這樣爆紅成這樣,人也因此出大名了,真是走運到了極點了,有幾個聲優能像她這麼的走運,爆紅得這麼的莫名奇妙。 講到我們的鏡音的代表作,當然第一個就是這個超精典的「惡」之系列啦:惡之華Pv:http://www.youtube.com/watch?v=ULTYBad50SA&feature=related看完這個pv,當然還是不夠啊,一定要看下集「惡之召使」,你才會知道這個pv、歌製作之成功,惡之召使:http://www.youtube.com/watch?v=quuAQ70zT-s&feature=related惡之系列很多,後面都是「蛇足」,所以就不推薦了。這個作品真的很成功,其實只要改編,再改得狗血點,歌德式的背景,加上韓劇式的音樂催眠,當場就可以成為一部「賺人熱淚」的電影。這個作者真的很行,兩條歌應是同時就想好而創作的。故事很感人,在這一次2011年的39感謝祭中,終於現場演唱了,「整場高潮」啊,看得我都跟著high了起來,那段歌詞「全世界都與妳為敵,我也會保護著妳,妳只要展現妳的笑顏就好」,還有後面的,「如果妳是惡魔,我也留著一樣的血」,所以召使的小連願意替小玲而死,最後還以她的口頭禪,在人生的謝幕,在斷頭台上作最後的表演。好感人啊。 好令人感動的「雙子情誼」,雙胞胎的故事中,這個故事真的寫得很感人,真該改編成真的電影的,會很賺人熱淚,這個作者真是作了個好作品啊。 其實這歌的主角應該是「小連」,因為「小連」的自我犧牲,才讓這個故事這麼感動,所以,這應該算是鏡音連的代表作,在這裏,鏡音玲只是配角而已。再來一定要推薦的,鏡音雙子的作品,當然是這個啦:爐心融化P v:http://www.youtube.com/watch?v=hldL6aJ6hA0不管是pv,還是歌都是上承之作,歌作得真的非常的動聽,在兩次的39感謝祭中,小玲都有演唱這條歌,第二次的舞蹈動作比較多,比較活潑,可是太活潑了,覺得就和本來歌詞給人的感覺不太對了。 這歌現在大概要禁唱了吧,「爐心融化」這四個字現在在日本也太敏感了,在311之後,成天的聽到新聞中在講「爐心融化」這個詞,我就會直覺的想到「小玲」,我就在想「看吧,慘了吧,小玲,都是妳愛亂唱,現在真的爐心融化了,真的慘大了。」我想不少和我一樣的vocaloid迷,聽到這四個字「爐心融化」第一個想到的我們的「小玲」,「哇,不會吧,真的被唱得融化了,小玲,不會是妳害的吧!」講實話,我真的就會這樣「亂想」。「慘了,以後這歌不會禁吧?」 要在大陸,一定會被和諧掉,破壞人心士氣嘛,不過日本畢竟是自由國家,沒有和諧,不過,「明年還能唱嗎?」這對日本的當下環境,這歌太敏感了吧。 其實從這條歌就可以聽出,我們小玲的聲音,可是比咪苦還要更高的,她的音域比咪苦還要更高,咪苦已經很高了,小玲還要更高。 Vocaloid的作曲者都滿好玩的,好像終於不是用人唱歌了,可以挑戰音樂的極限,所以在作歌的時候,都不會去考慮到人能不能唱的問題,大多數的vocaloid的歌,人,是唱不出來的。 以前就看過一個日本小妹妹,自拍的影片,po到網上,她在卡拉ok的包廂中,一個人努力的唱著咪苦的melt,那個畫面,就讓我想起史瑞克的第一集,費歐娜在那裏和一隻小鳥對唱,比飆高音,結果一直飆一直飆,最後小鳥硬飆到自爆了。我看到那個小妹妹在那裏猛拉高音的唱melt,就有一種恐怖的感覺,就是她的喉嚨會不會也「爆了」,像卡通裏的那隻小鳥一樣。咪苦的歌,大多數的key都高得嚇人,人是不能唱的,加上換氣的地方也沒有考慮到人的「能力」,所以「人類」啊,唱k歌還是不要選vocaloid家族的作品啊,人類只能唱人類的歌,這種超高難度的歌,還是讓咪苦去唱吧。 這個爐心融化,音域真的很高,有人試著讓咪苦唱過,「會破音」,咪苦好像唱不上去,只有小玲才行,luka就更不用說了,她的音域還比咪苦還要低。 這歌幾乎成為小玲的代表作了。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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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空杏花林位於臺北市木柵區貓空的杏花林,是張丁頂老先生於1993年將自家茶樹改種杏花。每年二、三月間,佔地4.5公頃的山坡地,三千株杏花怒放。絢麗燦爛,無限的風光,深深吸引各地遊客前來觀賞。往年或開車或登山。現在只要搭捷運或公車至動物園站,乘纜車上山,再搭遊園公車便可到杏花林賞花。 來的時候, 不是清明時節雨紛紛, 也沒有異鄉人的輕愁, 有的是久別重逢的喜悅。 滿山杏花綻開怒放, 笑靨迎人。 向遊客們細訴: 春天來了!春天來了! 杏花一枝枝,一簇簇, 爭高直指,向藍天,向豔陽, 力爭上游,奮戰不懈。 風姿神韻似磁場, 吸引遊客目光, 望而心動: 賞花悅目盡在此刻!  麗日晴空下,貓空杏花林, 大紅似錦,粉紅如霞,潔白是雪。 或濃豔,或淡柔, 時而雍容,時而嫵媚。 各色杏花,爭妍鬥豔, 賞心悅目呵! 遊客剪得殷勤看, 道是春風冠軍花。  斑駁的老杏, 歷經數十年的風 霜雨雪  , 依然蒼勁挺拔,卓然而立。 冬逝春返,年復一年, 成串杏花循著花枝綻開。 嬌媚、清香, 是不畏惡質環境的榮耀冠冕! 甜甜的花蜜,淡淡的清香, 吸引兩隻蜜蜂駐足攝吮。 專注勤奮的工作,無暇也無視, 相機卡擦聲不絕。 努力,永遠是最動人畫面! .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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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又要為PS3玩價格遊戲 傳聞將順便把PS2調降1000元另外傳聞目前售價129美元的PS2也會進一步調降到99美元,以超低價繼續鞏固市場,撐到讓PS3能順利達到接替市場的使命。from>>HiNet.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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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軍翔強銷眼鏡、金飾、衛生棉賀軍翔的人氣紅不讓,除了片酬、廣告酬勞賺飽飽之外,他從頭到腳都被代言廠商所提供的免費商品包了,唯一用不上的衛生棉產品,廠商也補送他派得上用場的「濕紙巾」,讓身為男子漢的他不吃虧。這半年來,賀軍翔全力拍攝台視、三立《鬥牛要不要》,但電視上仍可看到他拍的隱形眼鏡、衛生棉、自然美護膚和真愛密碼金飾廣告密集播放,曝光量沒有減少。他的經紀人說,賀軍翔的態度敬業,拍戲會特別戴上代言的金飾搭配造型,看到身旁的人戴眼鏡,他還會勸對方:「快去買我代言的隱形眼鏡啊!」廠商知道了很開心,還有半年才約滿,卻已主動要求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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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rgy電力足「天生反骨」奪冠抱著反骨不認輸的精神,加入新血的Energy新專輯也突破重圍,成為本周五大華語暢銷榜的冠軍。Energy的「天生反骨」專輯本周成為五大華語暢銷榜的第一名。這個冠軍對他們來說難能可貴,證明經歷了大起大落後,還是有歌迷對他們不離不棄,以行動支持Energy的新專輯,也正符合Energy強調的反骨精神,不管別人覺得他們紅不紅 他們就是想要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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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給我二千塊!!! 〔爸我要出去玩!給我 兩千塊!〕 我一邊看著電視一邊說著。 〔昨天不是才給你了嗎?怎麼又花完了!〕我爸露出些許無奈的神情質問著我。 〔你到底給不給嘛?你若是不給我的話,我就去偷去搶 !我翹著二郎腿叼著根煙,一邊抖腿一邊 說著。 〔唉?〕我爸嘆了一口氣後,從口袋?拿出幾張佰元鈔票,準備數兩千塊給我 ,而我看見後迅速站起身來,將他手中的 佰元鈔票全部拿走,頭也不回的離開家中,立即騎著我爸買 給我的機車,準備去享受我的夜生活。 在撞球場和我朋友撞球時, 我朋友突然問我:〔你爸是做什麼工作的啊?〕我聽到後有些羞愧的不敢回答, 只因我爸是賣烤香腸的,而我以我爸的工作為恥,所以,我在我朋友面前絕不提起我爸, 因為我並不把他當成爸爸。 不知不覺中,已經凌晨3點多了, 於是我和我朋友準備離開撞球場, 想繼續到KTV喝酒玩樂,可是當我們從2樓撞球 場走到樓下時,卻聽到了吵鬧聲: 〔你錢到底要不要拿出來,不拿出來我們就打給你死!〕而另一個聲音又傳了過來 〔我錢是不會給你們的,這是我辛苦賺的血汗錢,是要養我家人的,我是絕對不會給你們的,你們再不走,我就要報警了喔!〕 突然間,樓下傳來了一聲怒喝:〔乎你 死!〕 當我和我朋友走到樓下時, 發現4、 5個少年圍著一個中年男子拳打腳踢的, 還有一個人拿著棍棒猛揮那個中年男子的身體,眼看著,那個中年男子倒在地上已經快不行了,可是他手中仍然緊握著,他今天賺的兩千多塊,不肯鬆手讓另一個少年搶走,我朋友看到這個場面後,拉著我趕緊離開現場,叫我不要管太多,可是在我離開之前,我忍不住回頭看了那中年男子一眼,卻驚愕的發現,他竟然就是..我爸! 我愣在原地看著他們繼續毆打我爸的場景,與我爸緊握著鈔票不肯鬆手的畫面, 又突然想到我爸平時都無怨無尤的給我兩、三千塊,而現在,他竟然可以為了兩千多塊,性命都可以不顧,再看到他賴以為生的香腸攤,已被敲毀散落滿地,頓時間,我不自覺的掉下一滴淚,大聲 哭喊著〔爸!〕立即衝入人群中,用身體守護著我平時最看不起的爸爸,任由棒棍拳腳襲擊著我。 而我身上立即一點一滴的傳來我爸剛才所承受的痛楚,可是我卻感覺到我的心,比這些痛楚還要痛,因為,我對自己以前的不孝,真的感到無比的痛心啊! 幸虧不久後,我朋友立即衝上來替我解圍,而警察在不久後也到了,可是我在細看我爸的傷勢時,竟然發現我爸頭上流著血,失去意識暈厥過去了,讓我急慌的哭喊著 〔救護車!誰趕快叫救護車來啊! 快!我爸他..嗚..誰快來救我爸?〕 在救護車來到之後,我立即跟我爸進入了救護車,而醫護人員卻發現我爸左手緊握著兩千塊,仍然沒有鬆手,於是我在一旁哭泣著: 「神明啊!求你一定要讓我爸平安無事!求求你!要是我爸真的平安無事後,我一定會學好學乖的,絕對會好好的孝順他,不會再讓他生氣難過了,求求你,我知道以前我錯了,你要懲罰就懲罰我好了,我還年輕,你要我幾年壽命都沒關係, 我只求你讓我爸平安無事就好,求求你 !神明!求求你..嗚..〕突然間,我爸呻吟了一聲, 隨即微微的睜開雙眼,我驚喜般的看著他: 〔爸!〕我爸仍有些意識不清:〔這?..是哪裡?〕 我喜出望外的對他說 〔爸!我們在救護車裡面,你剛才暈了過去,害我好擔心你?〕 我差點又哭了出來。 他忽然微舉起左手,張開了緊握的兩千 塊對我說〔啟明!這是爸今天賺的兩千塊,你拿 去吧!等一下回家之後,你先買東西自己吃吧 !爸還不餓!〕我聽到後立即紅了雙眼,緊抱著我爸大 聲哭泣著,一直哭一直哭,淚水不自覺的濕透了我 爸的衣衫,也濕透了一旁醫護人員的雙眼。 我們之中有些人總是有著有這父母的無 微不置照顧,也總是沉溺在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 中。但我們都不知道!不了解 !被我們所花掉的錢, 是父母花著自己的生命 .青春.體力 .汗水所換取來的。他們為了我們不惜一切讓我們快樂, 滿足我們的需求,而我們 呢?卻不知道,也不了解,只是一昧的玩樂 ,從不曾想過,也不曾體會 ......看完了這篇文章,在難心深處有沒有很 深很深的感想呢?好好思考,你會明白的...... 如果你在一個平凡的家庭長大如果你的父母還健在不管你有沒有和他們同住 如果有一天,你發現媽媽的廚房不再像以前那麼乾淨如果有一天,你發現家中的碗筷好像沒洗乾淨如果有一天,你發現母親的鍋子不再雪亮如果有一天,你發現父親的花草樹木已漸荒廢如果有一天,你發現家中的地板衣櫃經常沾滿灰塵如果有一天,你發現母親煮的菜太鹹太難吃如果有一天,你發現父母經常忘記關瓦斯 如果有一天,你發現老父老母的一些習慣不再是習慣時,就像他們不再想要天天洗澡時如果有一天,你發現父母不再愛吃青脆的蔬果如果有一 天,你發現父母愛吃煮得爛爛的菜如果有一天,你發現 父母喜歡吃稀飯如果有一天,你發現他們過馬路行動反 應都慢了如果有一天,你發現在吃飯時間他們老是咳個不停 千萬別誤以為他們感冒或著涼,(那是吞嚥神經老 化的現象)如果有一天,你發覺他們不再愛出門… 如果有這麼一天我要告訴你,你要警覺父母真 的已經老了器官已經退化到需要別人照料了如果你不能照料,請你替他們找人照料並請你請你千萬千萬要常常探望不要讓他們覺得被遺棄了每個人都會老 父母比我們先老我們要 用角色互換的心情去照料他才會有耐心、才不會有怨言 當父母不能料理自己的時候,為人子女要警覺,他們可能會大小便失禁、可能會很多事都做不好,如果房間有異味,可能他們自己也聞不到,請不要嫌他髒或嫌他臭,為人子女的只能幫他清理,並請維持他們的『自尊心』。 當他 們不再愛洗澡時,請抽空定期幫他們洗身體,因為縱使他們自己洗也可能洗不乾淨。當我們在享受食物的時候,請 替他們準備一份大小適當、容易咀嚼的一小碗,因為他 們不愛吃可能是牙齒咬不動了。從我們出生開始, 餵奶換尿布、生病的不眠不休照料、教我們生活基本能力、供給讀書、吃喝玩樂和補習,關心和行動永遠都不停歇。如果有一天, 他們真的動不了了,角 色互換不也是應該的嗎?為人子女者要切記,看父母就是看自己的未來,孝 順 要及時。如果有一天, 你像他們一樣老時,你希望怎麼過?現在的你,是在當單身寄生蟲 、還是已婚雙料或多料寄生蟲?你留意過自己的父母嗎 ?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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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不上門的妙法! 週三緯來日本台44台搞定大小事,是一個很實用的生活性節目看完節目 覺得很不錯 紀錄下來 給大家參考看看 防小偷妙方 據說把社區失竊率80%降到30%以下 還有社區連續3年 沒有一戶被偷過 這些妙方是由一位改邪歸正的小偷專家教導的 果然 只有小偷最了解小偷的心理和下手的考量 其中我覺得用花盆和感應燈蠻有效的 花盆可以美化環境 而感應燈現在賣的很便宜很方便做到 教孩子們 不要隨便按開樓下大門也是很重要的 紀錄如下 看看自家做到幾項 還有哪裡要加強..^^ 一. 獨棟獨戶 房屋 防小偷法1.腳踏車別隨意放屋外(代表屋主無戒心) 好偷2.圍牆旁別堆積雜物 如舊椅子木箱..等 剛好墊腳方便偷3.牆頭上最好放盆栽妨礙爬牆 不方便偷4.有院子靠窗子水管可攀爬部分可鋪上粹石子 走過有聲音小偷最討厭 二. 公寓大樓住戶1.鐵門內鎖最好加個套子圍起來 可用保特瓶做妨礙鑽洞開鎖2.白天窗簾也要打開 關上表示沒人在家方便偷3.有人按鈴說是快遞. 別直接開門 要問對方公司名稱 送哪戶地址再開門 才不會誤放小偷進來 ps 兩種住家 都可以做的事 1. 窗戶上方明顯處加裝輔助鎖(要明顯可見)小偷就懶得偷 2. 面對馬路的窗戶裝鐵窗明顯可見小偷也懶得多花功夫偷 3. 門口明顯可見處加裝感應燈 走過就亮 引人注意不好偷.. 4. 種植漂亮 引人注目的花盆栽, 吸引路人目光 小偷也不敢下手 給社區巡邏隊的建議--請注意 目的不是抓小偷 而是讓小偷不來這個社區 1. 巡邏隊穿著 一定要顯眼明亮 最好穿螢光色外套 並攜帶鈴鐺亮光棒..讓搶眼的 聲光效果 讓小偷止步 ( 不可穿便服巡邏..小偷只當你是路人 不會有警戒心) 2. 白天也要穿著 明顯外套或臂章 不定時 不定區巡邏 讓小偷知道 這是個有安全意識的社區 3.隨身攜帶筆記本和筆 記下可疑車牌 傳真給警局參考 可疑車輛 是指少見的--外地車牌 租車用車牌 未熄火車子 坐車上偷偷打手機的車子 4.發動社區內的腳踏車 車籃前掛個明顯的 巡邏中 牌子 讓小偷 認為 這個社區 警戒心很高 很多巡邏員 不好下手 ((本文歡迎轉貼轉寄--讓生活更安全治安維護人人有責))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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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腹症應立刻就醫急性腹症(Acute abdomen)是指在數小時內發生的劇烈腹痛,一般發生急性腹症時,大多會認為是吃壞肚子或腸胃炎,事實上,急性腹症的可能病因相當多,包括了急性闌尾炎、胰臟炎、膽囊炎、腸胃炎、腸胃道潰瘍穿孔、腸道阻塞、中空臟器破裂……等,有些雖然只需內科治療,有些卻必須進行外科手術治療,屬於具急迫性的外科急症,千萬不能等閒視之。當發生急性腹症,尤其是伴隨發燒、噁心、嘔吐、腹脹、盜汗等症狀時,應立即就醫。臨床上常見的急性腹症如下:1.急性腸胃炎:大多是由於吃到不潔食物所引起之食物中毒等,通常會伴有嚴重的嘔吐、腹瀉、發燒等症狀。2.急性闌尾炎:俗稱盲腸炎,任何年齡層都有可能罹患,但好發於20~40歲之間。大多數患者是由上腹痛轉移到右下腹痛,其疼痛感約在4~6小時達到高峰,此時甚至會因為咳嗽或移動身體而讓疼痛加劇。3.潰瘍穿孔:突發性上腹劇痛是典型症狀,其他還包括了腹脹、噁心、嘔吐、發燒等症狀,嚴重的甚至會出現嚴重腹膜炎。4.急性膽囊炎:疼痛通常發生於飯後或半夜,位置在右上腹部或上腹部,有時疼痛會傳到右側肩膀或肩胛部,並且合併發燒、嘔吐、黃疸等現象。5.急性胰臟炎:常見症狀為劇烈而持續的上腹部或左上腹疼痛(有時疼痛會延伸到背部)、噁心嘔吐、發燒,當身體向前彎時 ,疼痛會稍微緩和。6.腸阻塞:突發性上腹劇痛是典型症狀,且還有腹脹、噁心、嚴重嘔吐等其他症狀,常見原因包括了大便阻塞、腸癌阻塞、腸扭轉等,嚴重的甚至會出現敗血症、穿孔等併發症。女性腹痛可能不單純經痛是女性常見的一種生理現象,當月經來潮時,會出現程度不一的下腹部疼痛,有時甚至伴隨脹氣、發冷、腹瀉、腰痠背痛等症狀。女性出現這種生理性的經痛時,建議可先到婦產科進行檢查,若排除婦科疾病的可能性,就不需要擔心,可自行熱敷或服用止痛藥來緩解疼痛。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現不同於以往形式的經痛仍不可大意,應就醫接受檢查,並記錄從什麼時候開始經痛、經痛的位置、持續時間有多久……等資料,以提供醫師進行診斷。當女性發生下腹疼痛時,摒除周期性的經痛、腸胃功能障礙等原因,就必須考慮是否為婦科問題,例如:子宮內膜異位、卵巢囊腫破裂、卵巢或卵巢囊腫扭轉、骨盆腔發炎、子宮肌瘤、卵巢腫瘤、子宮外孕、腹腔或骨盆腔沾黏……等,為避免錯失治療的黃金時期,女性若有不明原因的下腹疼痛,應盡早就醫檢查。腹痛可別等閒視之腹痛是臨床上常見的症狀之一,但因為腹痛大多是偶發性的,導致患者經常會容易掉以輕心。事實上,可能引發腹痛的腹部器官相當多,包括消化器官、泌尿器官、生殖器官……等,甚至有時候腹痛也可能是其他嚴重疾病(如心臟梗塞、肺臟栓塞等)的其中一種症狀表現。因此,當出現腹痛時,應及早就醫找出致病原因,並針對病症接受適當的治療,才是最正確的處理原則。 腹部臟器所在位置的約略區分方式右上:肝臟、膽囊、膽道、胰臟、十二指腸、右腎、大腸右段左上:胃、脾臟、胰臟、左腎、大腸左段右下:盲腸、闌尾、右卵巢及輸卵管、右輸尿管左下:乙狀結腸、左卵巢及輸卵管、左輸尿管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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